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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五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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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
-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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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局线中心)、企事业单位: 2009年“五一”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街道深化隐患排治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经研究,现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余姚市“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节日期间的隐患排治工作。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安全工作落实,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治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二、统筹安排,明确职责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监所负责山塘、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工贸办负责除危化企业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商贸企业;综治办和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和消防工作;农经办负责农用运输、农电、农机和水上交通;工程办、征迁办负责在建道路、房屋迁建等工程;社务办(教文卫)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社务办(民政)负责敬老院;宣传文化线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及文娱活动中心;各村(居)和街道联村组负责辖区内的规模以下的工业商贸企业。要求各部门根据街道隐患排治工作的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好所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治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严格措施,扎实推进 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的分工要求,落实到岗,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治工作的开展。 一是扎实推进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提出的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强自查自改工作。街道各部门(单位)及各行政村(居)要积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深化落实以安全隐患整改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4月20日至26日为各部门(单位)及各行政村(居)监督检查阶段。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各部门(单位)及各行政村(居)根据各自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要注意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学校、医院、敬老院、“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完毕或发现有重大隐患存在,应立即上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所)。请各部门(单位)及各行政村(居)在4月28日前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肃纪律,强化保障 节日期间,街道各部门(单位)、各行政村(居)要认真落实节日安全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尤其是领导值(带)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街道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节日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值班电话:62265110(24小时)。节日期间当天街道安全工作情况请值班人员于每日15时45分前书面报至市安委办,市安委办传真:62765250,值班电话:62765255。
余姚市人民政府朗霞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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